《斯通纳》读后感

当我和一个同学谈起工作的成就感时,她向我推荐了《斯通纳》这本书,说有空可以翻翻。这本书不厚,但我只是在每天睡午觉前读20分钟,所以花了一个月才“翻”完。

这是一本小说,小说的名字是主人公的姓,主人公全名是威廉·斯通纳。作者一开篇便说明没有任何人物或事件原型,纯属虚构。斯通纳是贫苦农民的儿子,当他19岁进入密苏里大学时读的是农学。但在大二上英国文学概论课时,受老师阿切尔·斯隆的影响,换了专业,改修文学。本科毕业后没有按父母的预期回到农场,而是继续学习,在四年后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,并留校任教,成为讲师。不久后因出版了一本书而升职为助理教授。

斯通纳在一次晚宴上遇到了伊迪丝,一见钟情,换句话说,是伊迪丝的外貌吸引了斯通纳。他们在不久后便结婚了。读到这里时,我完全不理解伊迪丝为何愿意嫁给斯通纳,直到读到他们的女儿出嫁时我才理解,女儿沿袭了母亲的不幸。斯通纳和伊迪丝的婚姻并不幸福,从一开始就相当糟糕。在精神层面他们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,却要强行生活在一起。我想,伊迪丝对斯通纳是没有什么感情的,而斯通纳对伊迪丝的感情也起源于外貌,难以持久。他们在一生中只有过一小段激情的时光,这使他们有了一个女儿——格蕾斯。在其他时间,他们几乎一直处于一种战争状态。格蕾斯便在这种环境中长大,当她读大一时,便故意怀孕,嫁给了一个家境还不错的小伙子。这个小伙子莫名其妙便有了一个妻子,在新婚后不久又战死沙场。我想当格蕾斯得知自己丈夫战死的消息时可能高兴大过悲伤。很多年后,她说她利用了他,用来逃离一座监狱。

斯通纳的工作和婚姻一样不顺。因为一次答辩,他和系主任产生了尖锐的矛盾。在那之后他便一直被排挤,被安排很糟糕的课程,职称得不到提升,直到死亡。他一生中最快乐——常人可以理解的快乐——的一段时光便是和年轻女教师凯瑟琳的恋爱。我想他们在精神层面是同一个世界的人,如果和斯通纳结婚的不是伊迪丝而是凯瑟琳,斯通纳的一生会有完全不同的颜色。伊迪丝一开时就知道这段恋情但却无动于衷,使这段恋情匆匆结束的是斯通纳的系主任。为了报复斯通纳,他打算开除凯瑟琳,凯瑟琳只好主动辞职,离开密苏里大学。之后,斯通纳便再也没有见过凯瑟琳,只是在很多年后看到了凯瑟琳写的一本书,献词是“献给 威·斯”。

斯通纳是因癌症去世的,很突然。开始时只是觉得疼痛,后来疼痛加剧,不得不去医院检查。医生进行了手术,确诊为癌症并且已经扩散,伊迪丝说:“噢,威利,你身体里面已经被吃空了。”斯通纳躺在病床上时常常想:“你还期望什么呢?你还期望什么呢”斯通纳最后的时光是一个人度过的,如同他一生中大部分时光一样。他抚摸着自己写的那本书离开了这个世界。

这便是斯通纳的一生,做为小说来说这一生过于平淡,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,无法吸引很多读者去阅读它。据说这本小说在发表前被7家出版社拒绝过,从盈利的角度考虑这些出版社的做法无疑是正确的。最终发表后销量也很惨淡,很快就绝版了。又过了半个世纪人们才真正重视起来它来。我不知道当我过完自己的一生后,这一生被记录为文字,是否有人愿意阅读。

很小的时候我懵懵懂懂地活着,按着别人的指导活着,该吃饭了,该上学了,该睡觉了,等等等等。初中时在考试前我会完完整整地将政治、历史和地理要考的内容背下来,获得很高的分数,这种活动持续了接近三年。但在初三时有一天我正在背政治考点,忽然想到我到高中时一定会学理科,背诵政治、历史和地理的考点,尤其是政治,有什么意义呢,很快就完全没用了。那一刻一种厌恶涌上心头,我再怎么努力也背不下政治考点了。后来了解的知识越来越多,我知道了熵,知道了宇宙终归会走向热寂,即走向死亡。不谈这么远,我们的恒星——太阳,也终有一日会膨胀,会吞噬掉地球。甚至不用谈这么远,人类终有一天也会灭绝,文明的痕迹在宇宙的时间中保留不了一瞬。这样想来不仅背政治考点没有意义,就连我活着也没有任何意义。无论我做了什么,足够长的时间之后能证明我存在过的一切痕迹都会泯灭。又过了很多年,我读到了一篇名为《別傻了,生命沒有(你以為的那種)意義》的文章。这篇文章承认了生命没有一个终极的、永恒不变的意义,并说明了“生命”、“意义”这样的词语在自然语言中存在很多含义,正是这种多义性导致了这个问题难以回答。我们应该先思考什么是生命,什么是意义,然后才能讨论生命的意义是什么。

从我们的祖先放弃狩猎采集,开启农耕文明开始,我们的一些本能便逐渐失效了,有时候还会起反作用。当我们看到美味的食物时,便会很有食欲,并尽可能的存储脂肪,因为我们的身体担心接下来一段时间会找不到食物,身体以为我们还活在狩猎采集时代,能饱餐一顿的机会很少。但实际上,我们每天都有源源不断的食物,这就使得一些不懂得克制自己本能的人有脂肪积累过多的烦恼。文明的发展是如此之快而演化的进度又是如此之慢。当我们看到美丽的异性时会心生喜欢,这也是一种本能,但从这本小说来看,这种本能也起着反作用。做为生活在文明中的人类个体,我们更应出于精神上的契合而喜欢一个异性。我们的文明要求我们和配偶共同生活一生,这是我们的本能可能没有意识到的。

在这本书中有一句话很能让我产生共鸣。这句话是:

好像这些学习研究就是生活本身,而不是作为特定的工具来实现特定的目标。

在大学时有一个同学问我为何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,我没能回答他,因为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为何过着这样的生活。我几乎不曾享受其他同学唾手可得的生活乐趣,大学对我来说就是上课,自习和考试。作业和课程设计几乎占据了我所有的课余时间,我也没有几个朋友,别人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在我看来根本就是另一个世界。而工作后,我过着和大学时差不多的生活,唯一的社交活动便是偶尔和高中同学或大学同学一起吃饭。有时我也会因此心生愤懑,不明白自己为何非要这样。当读到这句话时我瞬间便明白了,这就是我的生活本身。倘若有一天实现了财务自由我会做些什么呢?我想我会做从大学起便一直在做的事:编程、阅读和研究信息安全技术,因为这就是我的生活本身。

2 Replies to “《斯通纳》读后感”

  1. 生命的本质就是一段时间,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在这一段时间里人生的意义。

    放在宇宙的长河中一切都有尽头,但每一个生命又都在尽力追求一段更长的时间;

    不仅是“活得”更久,更是能影响更久。生命因此也就有了意义!

    为自己变得更好,为世界变得更好,尽管终有一天一切都将消逝;但我们至少很好的存在过。

  2. 感谢评论。这是一段文采飞扬,振奋人心的文字。

    “每一个生命又都在尽力追求一段更长的时间”这一点我不认同:很多生物交配后(雄性)或产卵后(雌性)就会死亡,但它们仍然会交配和产卵,而没去追求活得更久。

    “不仅是‘活得’更久,更是能影响更久。生命因此也就有了意义!”这句话是想表达生命的意义在于“影响更久”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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